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长治市委书记陈耳东在致辞中说,电影《申纪兰》充分展现和赞颂了申纪兰同志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、艰苦奋斗、朴实无华、忠诚履职、心系群众的崇高品格,具有很强的思想性、艺术性、故事性,是一部弘扬时代主旋律的优秀作品,是一部强化党性教育、坚定理想信念的生动教材。